为创建文明村镇,提升村庄“颜值”,舒兰市某村委会与桦甸市某农民画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民画公司)签订了墙体彩绘工程合同。谁知工程已按时完工近两年,可部分工程款却迟迟未到账。无奈之下,农民画公司只能将该村委会告上法院,请求给付剩余工程款。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农民画公司与该村委会承揽合同纠纷案,并当庭达成调解,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年7月,农民画公司和某村委会签订《墙体彩绘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将该村民房及路边面积约平方米的围墙进行彩绘,以每平方米元的价格承包给农民画公司,工期为20天。同时,约定该村委会在工程结束后两个月内支付5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年末一次性结清。
年8月,整个彩绘工程完工后,双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