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市民公约》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市委十四届四十六次常委会议讨论,于年7月26日桦甸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桦甸市市民公约
热爱祖国建设家乡
遵纪守法维护正义
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尊师重教拥*优属
诚信友善遵守公德
热心公益团结互助
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孝老爱亲邻里和睦
爱岗敬业勤俭持家
编辑:小筱
编审:谢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