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查纠整改环节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4月15日,我院邀请桦甸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隋艳芬为全体干警讲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相关*策。桦甸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隋艳芬为全体干警讲解*策,院*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翟跃主持会议并讲话。
解读会上,隋艳芬同志对*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策的适用对象、时间、情形和“自查、被查”结果等进行了全面讲解,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认识,以思想自觉引导行动自觉,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力,清醒认识“不自查、必被查”的形势,坚决以刀刃向内的决心达到检察队伍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目的。
翟跃表示,通过隋艳芬常委深入细致的解读,让我们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策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随后他强调:
一
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教育整顿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也是动真碰硬的“深水区”,全体干警要深刻学习领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策的内容和重要意义,把查纠整改环节的各项措施入脑入心。要通过查纠整改,发现解决自身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以优良的作风,凝聚起攻坚克难、拼搏奋进的强大力量,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二
要落实“自查从宽”*策。
提高*治站位,扛起*治责任,坚决克服侥幸心态,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充分考虑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思想态度、情节轻重、“自查”时间的早晚,“自查”是否主动、彻底、稳定等因素,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策,体现宽严相济,宜宽则宽、当严则严,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
三
要坚持“被查从严”原则。
按照全面从严管*治检的要求,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对出现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层层压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做到深查真查、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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