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整
顿
桦甸市人民检察院
组织退休干部签署离任承诺书
为深入开展*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增强老干部的*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5月11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退休干部签署了《离任人员承诺书》。
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从建章立制入手,严肃整治“六大顽瘴痼疾”。要求检察人员在辞职、退休后,严格遵守《检察官法》中相关限制性规定,不得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办理案件,严格做到以下“六不”:一是在离任两年内,不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二是离任后永不担任该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三是不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从中牟利;四是不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五是不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六是绝不发生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开展*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建设一支*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铁*的必然要求,将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积极参与和主动支持配合开展好此次教育整顿,同时表示将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对*忠诚的*治本色。”退休干部潘少志在承诺书上签下自己的姓名后动情地说道。
组织离退休干部签订《离任人员承诺书》是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治教育,以*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通过建立退休*员活动室、强化退休*支部管理、组织退休干部座谈会等形式,促使离退休干部牢记*员身份,用实际行动恪守对组织的承诺,以务实的作风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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