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开门整治”的原则,进一步拓宽线索渠道,现将桦甸市*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布,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法院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四)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五)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
(六)离任法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七)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二、检察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三)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不力的问题。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五)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六)离任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七)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三、公安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取保候审和逐利执法问题。
(三)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四)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五)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六)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四、司法行*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三)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四)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问题。
(五)公证、司法鉴定人员违规执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六)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五、*委*法委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
(三)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
(四)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六、监督渠道
来电来信由省第二指导组受理:
1.受理-(8:00—20:00);
2.受理信箱:吉林市A邮*信箱,邮编:;
3.受理信电期限:截止年6月15日。
桦甸市*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年5月11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