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运输管理所对*标车淘汰工作非常重视,按照省运输管理局的统一部署,采取多项举措,积极推动营运*标车淘汰工作。
一是认真筛查核实营运*标车数量,积极与环保局、交警队协调,逐车核实,确保信息准确。经核查,全市营运*标车总量为台,其中营运货车台,营运客车45台。
二是将台*标货车在《江城日报》发布公告,要求车主携带相关证件到原发证运管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对逾期不办理报废手续的,由原发证运管机构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三是通过召开会议、发送书面通知等方式,向45台营运客车车主宣传*标车*策,要求车主按照规定淘汰*标客车,更新符合环保标准的车辆。
四是停止办理营运*标车相关业务。凡是营运*标车,其上线检测、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转籍过户、证件换发等业务一律停止办理,年度审验时直接按报废处理。
五是严格核发车辆《道路运输证》。凡是申请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认真核查其是否为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是否为*标车辆,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六是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合作,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擅自从事营运的淘汰*标车。
崔晓耕
编辑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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