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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28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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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桦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桦甸市监察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需要,桦甸市纪委市监委计划面向全市各部门单位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2.坚持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原则。

二、选调人员范围及数量

原则上是桦甸域内部门单位年3月1日前服务年限已满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共选调20名,其中:纪检监察职位15名、市委巡察办综合职位5名。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员(含预备*员),纪检监察职位需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市委巡察办综合职位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报考纪检监察职位应具有纪检监察、巡察、法律、公安、财*、会计、税务、审计、行*执法等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报考市委巡察办综合职位的应具有从事过巡察、组织、宣传、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报考纪检监察职位年龄在35周岁(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市委巡察办综合职位年龄在40周岁(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繁重工作任务。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受过*纪*务处分,不适宜在纪检监察职位工作的。

3.按照组织规定有需要回避情形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可由本人直接申请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年3月18日至3月25日。

报名地点:市纪委四楼组织部。

报名联系人:市纪委组织部孙瑜,联系电话。报名时需携带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以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为主。主要测试纪检监察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为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专业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4.确定考察对象。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5.集中体检。体检合格的,启动考察程序;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费用由市纪委市监委承担。

6.考察。市纪委市监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调入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7.公示。对拟确定调入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8.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9.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入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桦甸市纪委市监委

年3月15日

编辑:杨光辉

责编:兰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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