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预缴期:
从年10月1日正式开始!截止至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年全省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元。大中小学生和18周岁以下人员(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个人缴费标准为元。
三、缴费方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