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吉林省龙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吉林省桦甸市金城路东七栋23-24号
债权总额:11,.00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11,万元,其中:贷款本金8,万元,利息3,万元。贷款担保方式是抵押和保证,刘湃、桦甸市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郭佰毅、孙海波、王晓燕、孙华伟、兰辉以其名下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的商业房产总建筑面积.66平方米(桦甸市面积总计.05平方米,吉林市面积总计.61平方米)和土地总面积.92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均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刘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资产情况
1、刘湃名下位于桦甸市新华街龙兴门市2门的商业房产1处,共4层,建筑面积.72平方米,权属无争议;土地使用权1宗,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面积平方米。
2、桦甸市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桦甸市新华街龙兴水岸春城16栋、17栋共计10处商业房产,所处楼层为1-2层(共2层),建筑面积.33平方米,权属无争议;土地使用权1宗,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面积.12平方米。
3、郭佰毅名下位于吉林市昌邑区东昌小区25号楼3-4号网点共计2处商业房产,所处楼层为1-2层(共7层),建筑面积合计.13平方米,权属无争议;土地使用权1宗,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面积.99平方米。
4、孙海波名下位于吉林市昌邑区东昌小区25号楼9-10号网点共计2处商业房产,所处楼层为1-2层(共7层),建筑面积合计.74平方米,权属无争议;土地使用权1宗,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面积.86平方米。
5、王晓燕名下位于吉林市昌邑区东昌小区25号楼11-12号网点共计2处商业房产,所处楼层为1-2层(共7层),建筑面积合计.59平方米,权属无争议;土地使用权1宗,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面积.87平方米。
6、孙华伟名下位于吉林市昌邑区东昌小区25号楼13号网点商业房产1处,所处楼层为1-2层(共7层),建筑面积合计.38平方米,权属无争议;土地使用权1宗,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面积45.92平方米。
7、刘湃名下位于吉林市昌邑区东昌小区6号楼B座8号网点商业房产1处,所处楼层为1-3层(共15层),建筑面积合计.11平方米,权属无争议;土地使用权1宗,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面积.47平方米。
8、兰辉名下位于吉林市昌邑区东昌小区6号楼B座9号网点商业房产1处,所处楼层为1-3层(共15层),建筑面积合计.66平方米,权属无争议;土地使用权1宗,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面积.69平方米。
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刘湃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省龙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
资产特点及前景
抵押物均已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有效;抵押物均位于市区主要区域,均处于成熟商圈范围内,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各级机关、*府、银行、商业大厦及写字楼等设施完善,是商业投资的首选宝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各大银行遍布大厦左右,方便客户办理各项金融业务;交通方便,地理位置较好;且抵押物不存在物理分割,权属无争议,适合商业型企业,具有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与声明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也欢迎包括中介机构在内的社会各界参与本项目的营销及处置,营销成功的予以优先、优惠合作。
同时敦请本项目债务企业和承担相关责任的个人抓住机会联系解决债务事宜,我公司将根据情况适时采取包括诉讼、经侦、征信等方式对相关名下财产依法追索、追缴。
营销洽谈联系人:焦先生联系-
营销登记联系人:张先生联系-
监督人:续女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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