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桦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广播宣传。
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利用“大喇叭”播放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讲解了农用车载人、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农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各乡镇还悬挂条幅,组织流动宣传车进村,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来源丨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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