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17号)和《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水质检测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吉卫疾控发〔〕9号)要求,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桦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市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监测点末梢水(水龙头水)进行了采样检测,现将年第四季度水样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城市市政供水
1、采样监测点:南环社区、秀园小区、老检察院、二实验小学、三建三处住宅楼、新华小学。
2、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二氧化氯。
3、检测结果:所有监测点水质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二、农村集中式供水
1、采样监测点:八道河子镇自来水站(恒沣大药房)、红林水暖有限责任公司净水厂(贮木场住宅楼)。
2、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二氧化氯。
3、检测结果:所有监测点水质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三、农村分散式供水
1、采样监测点:桦郊乡双胜村北山屯(武凤森家)、公吉乡新立村三社(于世春家)。
2、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3、检测结果:所有监测点水质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桦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