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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勇担使命丨桦甸检察l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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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借助“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载体,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目标,出实招、落实策、办实事,精心制定走访问题青少年方案,保障问题青少年有急必访、有难必访、有愁必访、有盼必访,确保为民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将走访活动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相结合。通过社会调查、同步走访等方式,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环境情况,切实提供帮助,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

将走访活动与临界预防相结合,对发现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与该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谈心谈话以提高法治意识,对其实施犯罪行为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原因提供帮助以预防再犯。

将依法被不起诉的青少年、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以及处于缓刑考验期的青少年罪犯纳入走访范围。通过走访,了解上述青少年现在生活状态、完成考察要求情况、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法治教育进行到底,将法治种子深植他们心中,助其脱胎换骨,重归社会。

依托于桦甸市教育局“检校共建”良好基础,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的同时,对学校内有心理问题或者多次违反校规校纪学生情况进行了解。联系桦甸市妇女联合会的心理咨询师共同为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解开心结;与学校思*课教师加强协作,帮助学生矫正不良行为,形成良好习惯。

截至目前,已走访被不起诉的青少年1名、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2名以及处于缓刑考验期的青少年罪犯1名。了解上述人员表现良好,未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生活且对自己人生有清晰规划。

加强对青少年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桦甸市检察院将一以贯之贯彻落实*法系统“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做好走访工作,为问题青少年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法关爱播撒到每个问题青少年的心灵里,为他们的健康成长送上一份温馨与呵护。

图文:人民检察院孟琳琳

文字编辑:吴鸿宇

编辑:迟学鹏吴鸿宇

编审:谢郑阳李玉君

总编:于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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