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工作部署会议
入户核实情况
签订家庭医生服务
年以来,桦甸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通过四项措施,切实推动医疗保障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实现医保民生工程再上新台阶。
确保困难群众参保应参尽参。截至年7月末,桦甸市脱贫户人,边缘易致贫户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3人均参保。脱贫人口托底救助人次,救助金额.11万元;特困供养对象托底救助人次,救助金额.43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人次,救助金额.8万元。
确保困难群众待遇应享尽享。截至年6月末,重点监测对象共计86人次享受待遇。重点监测对象共计86人次总医药费15.33万元,基本医保报销9.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31万元,托底保障保险1.1万元。
确保因病返贫、致贫人员应监尽监。将基本医疗、大病、医疗救助支付后,年度内累计自付费用超1万元的脱贫人口、超2万元的其他农村参保农户信息经上报乡村振兴局核实后纳入监测人口进行帮扶。行业部门防返贫监测参保数据进行比对2次,比对结果参保率为%;重点人群筛查共计2人达到标准,经上报乡村振兴局并入户核实后,将其2人纳入监测人口进行帮扶。
确保困难群众政策应知尽知。集中缴费期间进行医保政策宣传讲解,印发政策宣传单份发放到脱贫户手中,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政策宣传,各村社通过大喇叭广泛开展医保帮扶政策宣传,做到困难群众政策应知尽知。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